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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缔、劝散多家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将始终保持“亮剑”

2023-08-22 09:10:00  来源:人民政协网

  人民政协网北京8月21日电(记者顾磊)记者日前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今年6月20日起,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引起了各方关注与肯定。据了解,这是民政部继2018年、2021年专项行动之后开展的第三次专项行动。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全面防范非法社会组织风险隐患,关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也是社会建设与治理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民政部始终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高压态势,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效,但非法社会组织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很难毕其功于一役,只要存在非法社会组织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就一刻不能停,必须始终保持“亮剑”精神,将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为此,民政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11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打击对象更加聚焦,打击力度更强。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这两个月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来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突出表现为“四个更加”:表现形式更加多样、运作手法更加隐蔽、互动方式更加虚拟、活动领域更加宽泛。

  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当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将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线索排查。加强网上线索搜集和大数据监控分析,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穿透式排查,推进“互联网+”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深度融合,更快更多发现非法社会组织问题线索。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发挥全社会打击合力。

  二是加强打击力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取缔、劝散、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置。推进多部门联合惩治,强化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处罚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坚决防止打击之后“改头换面”又出现。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技术优势、系统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会商研判,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和系统打击的格局。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切断非法社会组织“营养”来源,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据了解,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11个部门将结合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并参考以往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协作工作经验,形成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格局。

  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截至目前,已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700余条,有效线索402条。其中,取缔34家,劝散144家,自行解散20家,引导登记17家,在查案件170起。民政部本级连续公布了两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开设了专项行动宣传专栏,制作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系列宣传海报与宣传视频。协调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中国广告协会等全国性社会组织利用社区载体、户外媒体、广电报刊等广泛开展“打非”普法宣传,覆盖各类物业小区超50万个。中央网信办对非法社会组织相关网上活动进行清理打击。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对非法社会组织涉洗钱风险开展监测。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相关单位向15个省市手机用户发送“防范非法社会组织风险”公益短信,覆盖超8亿用户。

  前述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在深入研判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特点基础上,强化线索排查和网络舆情监测,依法开展打击取缔,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此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还将加强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们也真诚希望大家提高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防范意识,做到‘一报五不’: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不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合作,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提供网络活动平台,不向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渠道。”前述负责人说,“我们相信,只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都动员起来、参与进来,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一定能够逐步被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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