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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沈阳市积分落户政策调整 无偿献血一次加2分志愿服务加5分

2019-09-13 09:11:50  来源:

从事环卫、护理、保安、民办教育、殡仪服务、公交驾驶、消防等特殊艰苦行业的,工作每满1年的,加20分;无偿献血一次加2分,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加5分,最高分值为10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辽宁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沈阳市对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在积分设置上提高分值、增加权重,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日前,沈阳市相关部门结合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模的实际,对现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60岁以上申请人积分从5分增至20分

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落户沈阳市的核准分值不变,仍为120分。

基础指标包括年龄情况、居住情况和参保情况,与201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相比,取消了学历指标,同时提高了其他指标的分值。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为60分,其中,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由原有的积5分增加至积20分;每减少1周岁,积分增加1分。居住指标最高分值为50分,在沈阳城区办理《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10分。参保指标最高分值为50分,在沈阳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10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被列入加分项目

此次积分落户政策调整,增加了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荣誉称号,从事特殊艰苦行业及参加社会服务等都可获得加分。

其中,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0分;取得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0分;取得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0分;取得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取得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

申请人整户迁入的,加5分。申请人是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加15分。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以上称号的,加50分。

从事环卫、护理、保安、民办教育、殡仪服务、公交驾驶、消防等特殊艰苦行业的,工作每满1年的,加20分。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社会服务最高分值为10分,其中,每无偿献血1次加2分,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加5分。

同时,近5年内曾被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次扣减5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罚的,按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5减分。

租赁住宅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落户

办理积分落户,申请人可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办理积分落户审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派出所审核后,对申请人的各项指标予以打分、汇总,达到落户核准分值的,上报区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有关情况。

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可以办理落户的以下住所:申请人或亲朋等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单位集体户口、毕业生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内)以及派出所人才集体户口(只限申请人一人落户);租赁住宅(需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危险和违建房屋不得视为合法稳定住所。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方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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