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中国慈善新闻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慈善导航 > 弱势群体 > 详细

陕西省出台意见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015-10-05 14:25:30  来源:

据陕西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得到保障,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分级诊疗的实现,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意见》提出要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必须有一所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内的村卫生室配置1名乡村医生;超过1000人的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配备具备中医技能的乡村医生。

《意见》提出规范乡村医生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村来村去”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培养;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乡村医生应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实行乡村医生合同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重点加强执业行为和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健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等。

《意见》规定,乡村医生原则上每年考核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示。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以及技术服务能力、签约服务、参加培训和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聘用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意见》同时提出通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实行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制度等具体方法来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新闻慈善促进会新闻中心)

 

 

 

 

关键词:医生 村医 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