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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将于9月1日实施 公益信托将迎快速发展新时期

2016-08-31 01:28:59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称《慈善法》)将于9月1日实施,对慈善信托做出了相应规定。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内客户财富积累已经到了公益慈善需求十分旺盛的阶段,《慈善法》对我国通过信托机制开展慈善事业意义重大,公益信托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其实施解决了制度瓶颈,大大降低了信托产品审批难度。”平安信托财富产品投资策略部执行总经理康朝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001年10月1日,新《信托法》出台,明确提出可以做公益信托,信托参与慈善事业不仅可以把信托法律工具和信托安排引入慈善事业,还可充分发挥信托在财富管理、资产保值增值上的比较优势。

据了解,公益信托在国外发展历史悠久,一些发达国家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般来说,不同国家的公益信托模式及税收政策,与该国法律及信托发展情况息息相关。在英国,公益信托采取“登记制”管理监督方式,且以个人信托、土地等不动产为主。日本公益信托设立采取“审批制”,视信托的公益性质进行审批。在美国,若要设立公益信托,财产所有人需通过合同或遗嘱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为公益目的而持有财产;财产所有人宣称为公益目的而持有自己的一定财产,在此种情况下委托人与受托人为一个人。税收方面,委托人设立公益信托可享受税收减免,受托人免交所得税;如果公益信托的财产为土地、房产,则可免征土地税和财产税。

“基金会+慈善信托”的模式目前广受国内外富豪及企业家的推崇。该模式由信托公司来进行专业的投资管理,由基金会来监管资金的运用和项目的执行,双方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事实上,随着国内高净值客户财富的持续增长,高净值客户回馈社会,践行公益的需求也日渐增强。2008年,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CEO马明哲及其家人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赠,在其旗下设立了专项公益基金“明园慈善基金”。该基金一设立,即委托平安信托进行管理。这也是平安信托负责管理和运作的第二支公益信托类产品。截至2016年5月,马明哲及其家人已累计向该基金捐赠款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经过平安信托的专业管理,该基金管理规模超过了7000万元。这个规模,是在公益项目总支出超千万的背景下实现的。

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和优质的PE投资,明园慈善基金每年投资收益不仅满足捐赠需求,并且基金规模也实现了良好的增长,很好地促进了明园公益项目的开展,也为基金长期支持公益事业储备了资金。成立至今,明园慈善基金已累计投入1155万元用于慈善公益事业,其中在2008年投入500万元用于汶川地震的抗震救灾。截至目前,该基金已在湖南、广西、广东、青海等地区捐助成立了8所明园学校,并每年定期开展支教行动,为在校学生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及发放明园奖学金和奖教金。此外,明园慈善基金还支持国内优秀的学子出国深造以及参与国际学术、文化的交流及社会实践。

2009年6月,平安信托受一位客户委托,设立个人公益性信托,该信托的主要收益指定用于公益目的。该个人公益信托在平安信托组合管理与运作期间取得了稳定的投资业绩。

2012年,平安信托成立国内首家家族信托,让家族信托这一在欧美已普及并拥有悠久历史的金融服务逐渐被国人所知。2015年初,平安信托又正式推出国内首个精准定位可投资金额在3000万以上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品牌——鸿承世家-家族信托。

为更好地实现财富传承与社会公益目的,前述客户成为平安信托鸿承世家家族信托客户,其个人公益性信托于2014年续约成为国内首个永续型纯公益目标的家族信托。该家族信托由平安信托对信托财产进行全权委托管理,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为一家公益慈善基金会,利用单一信托他益的功能专业分工,充分实现了委托人长期持续回馈社会的心愿。

关键词:时期 公益 基金 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