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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下发禁烟令中小学幼儿园不设吸烟区

2014-02-07 08:44:05  来源: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1月27日,教育部在官网挂出《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小卖部也不得销售烟草制品。教育部要求,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

  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通知同时要求,在高等学校内吸烟是严格限制的。所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

  教育部要求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查处通报。学校要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收到通知后,省教育厅将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有市民担心,禁烟令到底能不能落到实处?早在几年前,西安就已经实施禁烟令,并要求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然而如今在餐馆等公共场合依然能看到有人吞云吐雾。市民寇健则认为,我省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时,应该明确如果违反“禁烟令”,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加大惩处力度,这样才能让好政策不沦为一纸空文。

关键词:吸烟 中小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