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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2015-06-12 19:39:12  来源:
原标题:甘肃省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企业实施产业扶贫开发中新增耕地面积的60%可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补偿指标;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小贷公司……为挖掘并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民营企业(商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扶贫开发的潜力和活力,聚集更多扶贫资源加快推进甘肃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建扶贫信息网络平台推进需求互联共享。甘肃省将动员鼓励商会、企业参与扶贫,广泛动员其他力量和个人参与扶贫,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建设社会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立精准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治理开发“四荒”地。甘肃省鼓励各地积极吸引省内外、海内外劳动密集型、资源开发型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地区总部和分厂及加工配套,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对移民搬迁旧村宅基地进行复垦的,优先列入当地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企业通过土地复垦置换出的土地指标,在满足移民搬迁新村用地后,结余指标可用于企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用地及政策、法律允许的企业其他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允许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经济林,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及生态旅游观光业等。

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发起设立小贷公司。在授信放贷中对企业在贫困地区兴办的产业扶贫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效,积极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服务,推动扶贫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集体企业、农户合作经济全面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参股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村经营组织和农户实施产业扶贫开发提供金融服务等。(李杨)

关键词:力量 参与 扶贫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