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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九成申援家庭系因病致贫

2013-08-12 17:06:05  来源: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陈珍妮 报道

  从今年9月1日起,《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开始实施。 “从过去‘只看收入’来认定该家庭是否贫困,到如今开始考量收支是否倒挂来评估是否贫困”,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上海的“核贫机制”率全国之先向前迈了一步。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也将同步引入支出型贫困项目,遏制申请家庭虚报、隐瞒财产等不诚信行为,保障救助资金落实到最困难的家庭、实现公平公正。

  根据在全市率先展开支出型贫困救助试点的静安、闸北两区情况来看,申请家庭中九成以上都是因病致贫。截至去年12月底,静安已对274户支出型贫困家庭发放了帮扶补贴。其中有269户家庭是因病致贫,占总户数的98.18%。闸北共救助512户支出型贫困家庭,其中481户家庭是因病致贫;31户家庭既因病又因教育费用致贫。从试点情况不难发现,在上海形成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绝大部分家庭,都是因为家庭成员患重大病或慢性病。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政府出台 《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是自本市1993年率先建立低保制度以来又一项新的救助制度,上海成为全国第一个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的城市。由于没有先例可以借鉴,需要有一个逐步探索的过程,通过实践来不断完善。从试点区的情况来看,因病致贫是当前造成支出型贫困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先从因病致贫着手,研究制定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先把救助制度的框架建起来。随着工作的深化,将不断拓展救助范围和规模。“未来可能会考虑延伸到因学致贫、突发重大事故等其他支出型贫困家庭”。

  眼下,市民政局根据《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正紧锣密鼓地制定实施细则,预计很快出台,确保9月1日可以开展受理申请。实施细则将明确规范受理、核对、审核、批准的工作流程,引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保障公平公正。这将是继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最低生活保障项目之后,第四项引入经济状况核对的社会保障项目。

  【相关解读】

  三项门槛明确救助对象

  这项新的救助制度到底针对哪类群体?通俗而言,就是那些虽然收入已超过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为家庭成员患病治疗,支出自负医疗费较大,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试行的救助制度设置了三个明确的救助门槛:第一是收支差额,二是收入情况,三是家庭财产情况。其中,对于支出部分,明确是“自负医疗费用”的支出,而非“自费医疗费用”的支出。 “这主要考虑到自费医疗费用的支出难以把控,到底哪些属于必须、应该的,很难界定,需要继续研究,因此没有列入此次的试行办法。 ”

  【试点情况】

  静安:

  建立评估体系分等级救助

  在试行办法制定出台前,上海“支出型贫困”评估和救助模式在静安、闸北和浦东新区的四个街镇试点。

  静安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试点过程中形成的一套自动计算的综合评估系统。这套系统十分精细化,评估的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类型和特征”,比如有没有还在上学的家庭成员、有没有重度残疾、产妇、大病患者等特殊的成员、家庭类型是属于单亲还是孤老家庭等;收入情况的评估则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支出情况的评估除了基本生活费用,还包括教育、医疗、其他支出等。根据一系列的数据,最后会核算出人均月收支差,从而评定出该申请家庭属于哪个 “贫困等级”。帮扶总额从最低200元到上限640元不等。

  对于《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还未覆盖到的支出型贫困家庭,静安将按照这套体系以“补充型生活补贴”的方式来救助。

  闸北:

  受助年龄50岁左右居多

  闸北区试点项目负责人介绍,试点主要针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低保标准的,且因患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硬支出过大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以低保标准减去家庭“收支差”之间的差额作为帮困金额,但最高不超过低保标准。

  从9月1日起,闸北将完全按照试行救助办法。对于试点中已经在享受支出型贫困救助的家庭,将制定具体衔接办法。

  根据闸北目前获得救助的年龄层分析,50岁左右的中年群体较为集中。这一年龄段的居民,上有老下有小,一旦有家庭成员患病,马上出现收支倒挂,成为典型的因病致贫家庭。

  (原标题:逾九成申援家庭系因病致贫)

关键词:支出 家庭 救助 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