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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聚焦“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

2019-03-04 12:35:04  来源:

2月23-24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第五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在京举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名誉会长华建敏,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先后为大会做主旨报告。来自全国高校和研究机构、中央和地方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500多名代表聚焦“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主题,分别围绕养老金、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综合保障五个分论坛进行了深入研讨。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名誉会长华建敏发言指出,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途径与重要制度安排,但仍然需要看到,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互助共济功能仍然较弱,共建共享的原则尚未充分体现,缩小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较为有限。需要以更大的力度、更科学的规划与顶层设计、更合理的手段和措施来明确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优化体系结构与责任分担机制,促进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成。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应当遵循目标定向、问题导向、试点探索、实践检验这十六字原则。社会保障的重要职能包括确保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调节收入分配,提高低收入者的福祉,促进社会和谐;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促使我国成为既有高度物质文明,又有高度精神文明的人类社会共同体。社会保障的根本目标是保国家长治久安、保百姓康寿福安。既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未雨绸缪,对将要来临的重大问题有所防备。作为一项保障和改善所有国民生活的社会事业,社会保障需要人人参与,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依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从而实现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表示,社会救助是一项传统的民政业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收入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职责,必然要求我们不仅要在“量”上下功夫,更要在“质”上提水平。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一是兜底保障能力不足;二是制度资源统筹不够;三是低保福利捆绑问题;四是支出型贫困问题比较突出;五是规范管理有待加强;六是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要强化兜底理念;增强体系意识,加快构建“梯度分层救助格局”;突出服务保障,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服务;加强资源统筹,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质量。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报告中从粮食生产、工业生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销售、进出口、货币和信贷供应、物价、财政收支等八个方面全面阐述了我国经济发展情况,提供了把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宏观经济背景。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围绕“国家财政与社会保障”探讨了三个问题:第一是国家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第二是社会保障和国家财政当今的地位;第三是以什么样的财政理念思想来推进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他指出,理解这三个问题,要从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跨度来考察,要从财政的运行格局与体制机制及社会保障体系三个环节来探讨。他强调,社会保障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应当确立并且强化社会保障的公共属性。新时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面临着两项互为关联的任务:一是要循着公共化的道路继续强化社会保障的公共属性定位,二是要以契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主线,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主旨报告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医疗保障的高质量发展也成为当前的主要矛盾和时代命题,医疗服务成为重大的民生关切。我国已构建起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超过中等发达国家,今后应当将质量医保作为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的一个基准与方向。质量医保要真正实现为老百姓减负,消除社会危机,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冲突,为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同时要着眼于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需求,确保医疗保障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更加充分。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我国需要一个能够真正长久地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并不断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实现了从国家负责、单位(或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封闭运行的传统保障体系到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新型体系的整体转型,从少数人专利变成了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与制度保障,但现行制度确实存在着严重不足,现在特别需要客观评估现状,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郑功成认为,我国现行社保制度还存在着制度结构不良、责任分担失衡、参保质量不高、多层次缺失、政策僵化堪忧、法制建设滞后等六大问题。因此,全面提高社保制度的建设高质量社保体系须做到五个明确:第一,明确“两免除”“两保障”“两促进”的建制目标:质量客观上已成为新时代社保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使命。他提出,实现“两免除”——免除生存危机、免除疾病恐惧,这是社保底线;“两保障”——保障老有所养、保障幼有所育,解除最普遍性的后顾之忧;“两促进”——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第二,明确坚守公平正义、互助共济、共建共享三大根本原则。这三大原则缺一不可,违一不可,应当贯穿在社保体系建设的始终。第三,明确“十三五”“十四五”深化改革时间表:当前处于制度优化的最后窗口期,应当争取“十三五”末基本完成优化现行制度安排的任务,“十四五”全面建成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制度优化遥遥无期,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将日益严峻,制度不良的负面影响将会快速显性化。第四,明确统筹规划与有序推进路线图:做好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抓住骨干项目与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清晰界定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边界并厘清中央与地方的责任;精准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个人及家庭共建社保体系,做到各扬所长、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第五,明确建设高质量社保体系重点任务:一是尽快全面优化现行制度安排。特别是优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骨干项目的结构与功能,促进制度整合并提升统筹层次,调整法定保障制度的责任分担机制并逐步均衡主体各方的保障责任负担。二是赋予社会保障制度能够自我调节的功能,改变政策僵化的局面,运用参数调整手段使之适应人口结构与福利诉求的发展变化。三是将有序构建多层次社保体系提到优先议程,充分运用公共政策、社会机制、市场机制来调动各方参与社保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并避免混乱无序、效果对冲的现象发生。四是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步伐势在必行,包括制定社会救助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医疗保障法、儿童福利法等新法,抓紧修订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以便使社会保障制度实践有良法可依并严格执法、严惩违法,最终让整个社保制度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记者 赵婧)(责编李薇)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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