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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企业志愿服务十大发展趋势(一)

2016-11-03 06:41:15  来源:

  来源:(和众泽益志愿服务中心)

  作者:王忠平、陈和午、魏晨鹏、张旭、钟金秀

  近几年,志愿服务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中央不断出台关于志愿服务的相关文件,或者在国家级的文件里频繁出现“志愿”的概念。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为志愿服务规模化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和良好的环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为志愿服务新时代的到来提供广阔的舞台和深入发展的机会。刚刚发布的《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6)》中,2015年全国登记注册志愿者超过1亿人,占人口总数的7.27%;实际参与志愿服务的活跃志愿者总量为9488万人,2015年志愿者捐赠率为6.9%,捐赠志愿服务时间为15.59亿小时,全国志愿者捐赠价值为600亿元。与2014年相比,2015年活跃志愿者捐赠总量增加了487万人,增长率为5.4%;志愿者捐赠率提升了4.9%,志愿者捐赠时间增长了3.37亿小时,增长率为27.5%。志愿者捐赠价值增长了157亿元,实际增长率为29%。2015年,预期社会捐赠总量达992亿元。其中,基金会系统接受的捐赠总额预估为374亿元;慈善会系统的捐赠款物预估为362亿元;民政系统接受的社会捐赠款物为56.23亿元,其他机构为200亿元。而全国志愿服务小时折算价值就高达600亿元。

  国家层面为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的发展,今年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在全国“两会”顺利通过,并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慈善法》的亮点之一就是大量的增加了志愿服务的内容。随之国家层面的《志愿服务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而相应的各地已经有超过40部《志愿服务条例》出台了。

  企业志愿服务作为志愿服务重要的组成部分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在联合国发布的新的15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后,全球一些领导创新的企业成立了IMPACT2030的组织,通过企业志愿服务的方式推动联合国新发展目标的实现。从联合国层面,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也认为企业志愿服务对于联合国推动南南、南北合作方面具有重要的价值。全国各地志愿服务的创新发展,“非公动员”、“两新组织动员”等都是各地志愿服务主管政府希望推动的发展方向。在2014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了企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后,2015年底汇集最多的国内志愿服务专家的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也宣布组建企业志愿服务委员会,加强对企业志愿服务的研究。

  不过,《慈善法》的出台和国家层面《志愿服务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尽管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也要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的相关行为和方式,目前很多企业的粗放式管理或许会为企业和管理者带来严重的隐患,甚至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得不偿失。

  因此,有必要就目前国内的宏观形势,刚刚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企业志愿服务的影响进行解读。结合目前企业志愿服务国外和国内的创新实践,和众泽益志愿服务中心的多年经验,指导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有效推动企业志愿服务的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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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趋势一:企业志愿者管理的规范化

  《慈善法》和国家层面《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不仅会对志愿服务产生激励,同时里面有大量的条款是规范志愿服务的行为,比如《慈善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和六十八条:

  对于《慈善法》中提到的慈善组织,企业志愿服务相关负责人在选择志愿服务项目合作的慈善组织时需要提高相关的要求。目前很多的企业把志愿服务活动认为是做好事,因此管理相对粗放,并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规范,其实是为自身工作埋下了很多的隐患。特别是《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志愿服务组织”的界定,很多企业组建的志愿者团队就属于志愿服务组织,除了对企业选择合作的慈善组织的相关要求提高外,对于企业自身的志愿服务组织的规范要求也提升了,即使不与外部合作,企业志愿者组织的要求也需要符合《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比如对于志愿者记录的要求提高了很多,比如汇总到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这一条,估计现在大量的企业志愿者团队是不达标的。

  而且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慈善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慈善服务过程中,因慈善组织或者志愿者过错造成受益人、第三人损害的,慈善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损害是由志愿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追偿。志愿者在参与慈善服务过程中,因慈善组织过错受到损害的,慈善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损害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慈善组织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相关的企业和志愿者都会受到连带责任。

  志愿者奉献自己的爱心、时间、精力为社会和他人服务,虽然志愿服务不求报酬,但志愿服务有成本,也有风险,怎样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鼓励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是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因此企业需要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管理,规避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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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趋势二:企业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化、本地化和社区化

  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曾经主要采取的方式就是行政动员,特别是一些大型赛事动员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每年的3月5日和12月5日等志愿者相关的重要节日,大量的企业、政府等人员被动员参与志愿服务。但是随着国内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的不断深入,居民志愿服务参与意识的不断提升,传统行政动员式、一次性活动为主的志愿服务方式已经逐渐转变,越来越多的社区、福利院、学校等更偏好持续性的、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方式。政府也在逐渐转变动员的方式,社会动员目前是各级政府积极推动转变的方向。

数据来源:《2013中国企业志愿服务发展报告》

  对于企业而言,也并不是说不能开展大规模的、一次性活动。很多企业的年度企业志愿服务日对于推动企业志愿服务的内部推广和外部品牌有着非常明显的作用,但是企业也要不断的推动志愿服务重点战略逐步转变到常态化的活动中来,也才能保证志愿服务的良性效果。

  伴随着常态化的推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本地化和社区化的趋势很明显。常态化一般需要在周边社区开展常规服务,诸如美国的志愿服务参与率在40%左右,基本都需要在本地解决志愿服务的对接才能有如此高的志愿服务参与率。在传统的志愿服务类型中,异地支教志愿者一直都是很受欢迎的类型之一,但是远距离的志愿服务项目成本太高,不利于普遍性的参与。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倡导的“邻里守望”志愿服务项目,邻里互助,搭把手符合志愿服务项目的发展方向和规律,而且对于目前解决社区的创新治理、满足多元化居民的需求和文化重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近,民政部一直积极推动三社联动的方式,“社区+社工+社会组织”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和服务的重要手段。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可以大胆的尝试“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的模式,不仅可以发挥企业志愿服务的力量,而且可以推动企业成为中国社区创新治理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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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趋势三:企业志愿者管理的互联网化

  中央把“互联网+”的技术提高到国家的战略层面,“互联网+”已经从单纯的行业诉求转变为产业升级创新和互联网全面融合的一个概念。在互联网时代,没有哪个行业能够离开互联网,志愿服务也是如此。特别是在目前中国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还很不完善的态势下,单靠线下是很难破解志愿服务领域存在供需错配这一难题的。目前,“志愿云”系统注册志愿者已突破2000万,志愿者与互联网已经紧紧的绑定在一起了。一些城市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志愿服务供需网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广泛开展各类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互联网+”可以让志愿服务更精准、更高效,志愿服务互联网化是必然趋势。只有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深度挖掘志愿服务匹配机制,才能有效配置志愿服务资源,才能更好的实现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才能真正实现志愿者与服务岗位的匹配,让志愿服务更有针对性,切实提升服务效果。

  “没有好的项目”是制约企业志愿服务发展的最大障碍,而且能找到好的志愿服务项目与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呈正相关。目前国内的一些互联网平台,诸如志愿云系统,覆盖了全国几十个省市地区,整合了很多的公益组织和社区资源,能部分满足企业的资源对接需求。而且,国内很多志愿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可以同时满足企业志愿者的管理需求,包括:招募、管理、计时、反馈等。基于“趋势一”的判断,《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如果企业可以与目前官方认可的互联网平台结合,对于志愿服务记录的权威性和合规性都会有较大幅度的改进。

数据来源:《2015中国企业志愿服务发展报告》

关键词:趋势 发展 企业 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