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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民政局引导和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2019-05-07 08:27:07  来源:

各区民政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市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的决策部署,积极引导和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凝心聚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总体安排,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加强发挥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产业信息汇集、行业资源聚集、专业人才密集等优势,以问题为导向,以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为抓手,引导动员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投入参与到党建教育、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工扶贫、志愿扶贫等重点领域帮扶中,展示新时代我市社会组织的新活力和新作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健全社会组织动员机制,搭建沟通参与平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坚持自愿参与。充分尊重社会组织、贫困群众意愿,尊重贫困地区风俗习惯,促进交流互动。

(三)坚持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因户而异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制定帮扶目标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到问题找到痛处,措施落到实处,能最大限度地惠及贫困群众。

四、参与方式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多种帮扶形式参与脱贫攻坚。

(一)支持党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到贫困地区建立党建基地,推进阵地建设,提供党群工作指导、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结合当地资源,打造党建品牌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党组织与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实行一对一结对扶贫,输送政策、资源、智力、人力等支持,提升贫困地区党的建设能力,同时确保扶贫项目的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精准有效带动贫困地区脱贫。

(二)开展产业扶贫。结合贫困县、乡、村情和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致贫原因及产业发展意愿,围绕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定位以及市场需求,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引导和组织具备条件的会员单位在贫困地区参与特色产业扶贫、产销平台搭建、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鼓励社会组织输送专业人才为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开展教育扶贫。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扶贫助学助困等项目;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教育类、学术类社会组织通过增强贫困地区教育培训机构能力和师资水平,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增强扶贫对象就业能力;鼓励社会组织有序组织大学生、退休教师、社会人士到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支教;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

(四)开展健康扶贫。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医疗类、卫生类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卫生人才培训和紧缺设备援助等,帮助贫困地区提高医疗水平,改善服务设施;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医疗服务,做好疾病预防宣传、早发现、早治疗等工作;动员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对贫困人口开展义诊、免费体检等公益活动;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医院对贫困人口开展一对一帮扶和义诊等活动。

(五)开展社工扶贫。鼓励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社会工作的赋权、增能和协调等功能,帮助扶贫对象消除社会排斥,增强脱贫信心,减少发展障碍,加快社会融入,使贫困群体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关注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身心健康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长者、青少年、家庭妇女儿童、社会救助等领域的社会工作项目。

(六)开展志愿扶贫。鼓励社会组织登记注册“i志愿”,动员志愿者参与贫困识别、扶贫调研、助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等脱贫攻坚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和个人摆脱困境。

(七)开展其他项目扶贫。鼓励社会组织直接捐资、捐物,实施一批帮扶项目,帮助贫困村开展教育、养老、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饮水、道路、供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科技类社会组织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活动,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宣传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升贫困群体的认知能力和思想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1+N”群组链党建,充分发挥龙头党组织在组织、学习、建设、服务、活动“五带动”作用,引领带动群组成员共同参与到脱贫攻坚中去;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大对党建经费投入,支持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构建党委统筹、龙头牵引、共建互促、融合发展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在帮扶群众脱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机制保障。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和年度报告工作,依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落实异常名录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建立脱贫攻坚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和转移职能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组织和个人适当给予嘉许。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树立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社会中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全市社会组织也应注重总结参与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加强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以脱贫攻坚项目开展促进自身发展,彰显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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